嫌疑人用于作案的“机房”。警方 供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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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几十平方米的出租屋内放置着多排铁架,铁架上密密麻麻整齐地摆着上千台运作中的手机,这并不是手机仓库,而是一处专门为平台直播间提供虚假流量的“机房”……8月1日,记者从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获悉,该局日前破获一起“提供虚假流量非法谋利”案,目前已依法扣除作案专用手机1100余台,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两名。
■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甄莹滢 通讯员 李巍
2023年7月中旬,岳阳楼区南湖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,有人打着为客户推广账号流量的幌子,有偿提供虚假流量服务,扰乱网络空间秩序。
南湖派出所在掌握证据后,7月25日,进入目标出租房内,“壮观”的一幕随即呈现在办案人员眼前。
“一进门,几个房间内,分别放置着多排铁架,铁架上面密密麻麻摆着上千部手机。”办案民警狄城志告诉记者。通过调查,2023年3月至7月25日,嫌疑人赵某某伙同邓某在岳阳市区一出租房内,通过给一些主播的直播间增加人气来获利。
对于主播来说,人气不仅代表着面子,也代表着收入来源。只有直播间里热闹非凡,直播带货好评不断,这样的氛围场景才能让手机划过的网民不禁跟着“野性消费”一把。然而,谁能想到流量背后的坑,让消费者一不小心就成为了收割的“韭菜”。
“买的是二手手机,买手机的时候会连着平台账号一起购买。我们可以同时操作手机,点进合作主播的直播间增人气,按小时收费。”据嫌疑人交代,他们通过收购手机、路由器、交换机、手机放置架等建设“机房”,并采用相关技术对作案手机进行模式化操作和改造,为短视频平台各种类型的带货直播间提供虚假流量,从而非法谋取利益。
该团伙服务的对象直播间多以服饰、饮食和母婴用品销售为主,与群众生活日用息息相关,“灌水”的虚假流量和信息,极易混淆视听,欺骗误导消费者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赵某某、邓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“违反国家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,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,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,扰乱市场秩序,涉嫌非法经营罪。”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副教授、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文双百表示。
此外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仍提供“非法引流”帮助,致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支付结算金额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,其行为也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“案件中,嫌疑人通过购买大量个人账号来为主播刷流量的行为,已经涉嫌犯罪。”文双百提醒广大网民,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好友,不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,更不要轻易转账,涉及个人隐私以及钱物一定要提高警惕,尽早识破“非法引流”骗局,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牟利工具。
(一审:夏博 二审:邓望军 三审:石伟)标签: